交通運輸部發布政策,明確取消總質量4.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“道路運輸證”和駕駛員的“從業資格證”(業內俗稱“雙證”)。這一調整,標志著我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管理向“放管服”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,旨在切實為小微貨運經營者減負,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優化營商環境。
長期以來,對于總質量4.5噸及以下的輕型、微型普通貨運車輛,駕駛員不僅需要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,還需額外考取“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”,車輛也需辦理“道路運輸證”。這一管理要求,在實際運營中常被部分從業者視為程序性負擔,增加了入行門檻和運營成本。
此次“雙證”的取消,直接回應了行業呼聲與社會關切。其積極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:
最直接的是為大量個體貨車司機和小微物流企業“松綁”。他們無需再為“雙證”的申領、年審、換證等事務奔波,節省了時間、精力和相關費用,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,使從業和運營變得更加便捷。這有助于吸引更多社會力量進入城配、短途運輸等領域,促進就業。
政策有助于提升物流效率,暢通經濟“微循環”。城市配送、鄉村物流、電商快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大量依賴此類輕型貨車。簡化準入手續后,車輛和人員的流動與調配將更加靈活,有利于提升整體物流鏈條的響應速度和服務質量,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需求。
這體現了管理部門從“重審批”向“重監管”“優服務”的思路轉變。取消事前審批不等于放任不管,而是將監管重點轉向事中事后,通過加強車輛安全技術檢驗、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(依靠機動車駕駛證管理)以及誠信體系建設等方式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運輸安全。
政策調整也對后續監管提出了新要求。如何確保在降低準入門檻的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防止出現監管真空,需要管理部門創新監管方式,利用信息化手段,并與公安交管等部門形成協同監管合力。引導行業協會和企業加強駕駛員安全培訓與職業操守教育,也顯得尤為重要。
取消4.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“雙證”,是一項精準的簡政放權舉措。它直擊行業痛點,有望釋放微觀主體的內生動力,對于促進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、降本增效,以及推動物流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。市場活力的迸發與安全有序的運行,將是衡量這項政策成效的關鍵標尺。